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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新聞台編輯室公約

   2022-06-30 18:10 點閱:0

年代新聞台編輯室公約

110 年 6 月 30 日制定公告施行

 111 年 6 月 30 日修訂第 13 條


第一條 本編輯室公約(以下簡稱本公約)由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長與年代新聞台新聞部經理 (為新聞部勞方代表人)簽訂後公告實施。

第二條 為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新聞部全體員工雙方權益,促進事業發展,維持《年代新聞台》(以下簡稱本台)編輯自主與新聞自由,特締結本公約,供本公司與新聞部員工共同遵循。

第三條 本公司所訂工作規則抵觸本公約者無效。本公司應尊重新聞部員工為專業新聞工作者,並鼓勵新聞部員工對本台缺失提出改進建議,無正當理由不得以人事獎懲手段等任何不利處分干預新聞部之新聞專業與自主空間。

第四條 本台核心宗旨為真實、創新、貼近閱聽人需求,秉持客觀、公正之基本立場,獨立報導、評論,不受政府、政黨、宗教、商業或其他利益團體左右,而有迴避或美化其等負面新聞,渲染正面新聞,或報導無新聞價值之事件等情事。本台報導應反映多元言論、尊重人權,保障弱勢權益,落實媒體自律,處理新聞不得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

第五條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新聞部主管,應善盡媒體經營者之公共責任,並謹守利益衝突迴避原則,不得有濫用媒體公器及侵犯新聞專業自主之行為。

第六條 本公司應全力支持本台編、採、播人員竭盡一切可能,真實、完整報導所有公共議題,不為私利、無所偏袒與畏懼。

第七條 本公司如指派新聞部員工從事高風險採訪工作,應為員工投保相關保險,並落實人身安全重於報導與設備原則,如因執行採訪任務致有設備損壞時,由本公司全額負擔。

第八條 本台報導涉己新聞應依「年代新聞台涉己事務之製播規範」辦理,遵守自律規範及製播準則,維護本台的公正性,並應揭露本公司與該新聞的利益關係,以供閱聽人判斷曲直,為呈現多元意見,應嚴守平衡報導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說明機會,處理涉己新聞,不應排擠其他新聞的露出。

第九條 本公司應全力支持本台現有自律機制運作,尊重年代新聞評議委員會之決議,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或暫緩會議進行。

第十條 本台新聞如經查證確認有誤,或接獲閱聽人或受訪者合理之批評反應,本台應遵照自律規範之規定,予以澄清、更正。

第十一條 如本公司認為現有自律機制之決議窒礙難行,得經新聞部同意後向年代新聞評議委員會反映。

第十二條 本公司如有違反本公約或自律機制之決議時,新聞部員工得向年代新聞評議委員會提案要求本公司改進。

第十三條 本公約為本公司製播新聞同仁基本勞動條件之一,視為勞動契約之基本構成要件,本公司不得因製播新聞同仁主張本公約之權利而給予不利之處分。

第十四條 本公約如有增修變更,應由新聞部經理 (為新聞部勞方代表人)與董事長簽訂後再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