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近期陷入退黨爭議,創黨黨員朱蕙蓉控訴,雖然去年曾在臉書宣布退黨,但至今尚未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黨員身分卻遭到註銷。她質疑黨的制度和SOP有問題,痛批黨內人事費用高昂,卻未處理好最基礎的人事作業。針對爭議,民眾黨回應,依據規章退黨有三種途徑:公開聲明退黨、連續兩年未繳黨費,或正式填寫退黨文件。強調黨內規章制度完備,指稱部分人士所言並非事實。
然而,法院的見解顯然與黨部不同。前公視董事徐瑞希先前同樣在臉書宣布退黨後遭撤銷黨籍,事後提起確認黨員資格之訴。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徐瑞希勝訴,認為依據民眾黨章程及《政黨法》,黨員退黨應以「書面」通知,單憑社群貼文難以證明退黨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