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貪污四大案,一審結果3月26日出爐,合併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且褫奪公權6年。部分金流以及事證,也相繼被法院證實,北檢也表示將會盡速研議提起上訴。
從京華城案延燒至政治獻金,檢方起訴時認為柯文哲收受政治獻金600萬元,沒有申報也沒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另外針對木可公司,檢察官認為柯文哲以肖像授權金以及販賣小物等方式,挪用超過6134萬到私人帳戶,依公益侵占罪求刑11年,不過兩案一審總判5年6個月。
而背信罪則是柯文哲等人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多元,支付競辦員工薪資,檢方求刑2年6個月,而判決同樣是2年6個月。如今一審結果出爐,也等同於部分金流與事證已被法院認定證實。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炳縉表示,眾望基金會之公款827萬元支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以此方式背信於眾望基金會,此部分犯刑罰背信罪。
而宣判後的強制處分庭,檢察官詢問有沒有要增加交保金、取消電子監控;柯文哲回應表示自己不會跑,電子監控跟邊境限制都不用,希望可以降低交保金,說這七千萬都是媽媽跟妹妹跟別人借的,大打悲情牌,最後也確認維持原處分。而柯文哲與李文宗不法所得827萬餘元,也將通通沒收。

▲柯文哲一審重判17年,北檢表示會盡速研議上訴。
(圖/資料照)
柯文哲四大案一審結果出爐,北檢也在第一時間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會盡速研議上訴理由,並在期限內提起上訴,重申絕對沒有預設立場,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雙方未來的攻防,恐怕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