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今(26)日下午將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到北檢起訴4大罪刑,包括貪汙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和背信,檢方質疑柯文哲從中收賄上千萬元,以及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卻一路放行,檢方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
2024年12月26日北檢偵查終結,依照四大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以及背信罪起訴柯文哲,並向法院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
北檢質疑,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違法,卻一路放行,讓相關公司不法獲利高達121億元,違反圖利罪嫌;另外,柯文哲也被指控政治獻金疑似流進他私人帳戶,不法獲利高達上千萬元;而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則是指出EXCEL檔案中紀錄「小沈1500」,以及威京集團的210萬賄款,不法獲利1710萬元;最後背信罪,北檢則是質疑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不法獲利共827萬元。
面對四大罪名與檢方重刑求處,柯文哲在庭上持續辯稱無罪;下午宣判即將到來,結果為何,各界都在持續關注。
●《年代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