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局的報告日前指出,「憲法判決對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引發爭議。司法院8日發表聲明,依據憲法第78條規定解釋憲法,強調全民與各機關都需要,遵守大法官解釋結果,立法權不得逾越憲法,以及大法官所做的憲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