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黨派,公務車始終爭議不斷,立法委員的濫用爭議也層出不窮。翻開立法院相關規範,原來有一項使用理由是「其他」,讓不少委員認為規範不夠明確,立法院總務處則表示,考量立委們的公務範圍較難界定,才保留了彈性空間。立法院公務車使用順序規範,包含委員正式活動、各委員會及專案活動,再來是委員往返各機構接洽公務,以及婚喪喜慶。最後一點為「其他使用」;如果往返超過100公里,油料費就得自行負擔,一個月限制使用80個小時,一天則不得超過8小時,只是關於「其他使用」四個字的定義,似乎充滿模糊地帶。
事實上,全院共有111位委員,可以調派的公務車輛有46台,因此其實長時間處於車輛不足的狀態。根據預算書,立法院公務車每年油料費就得編列381萬左右,再加上養護費等其他費用,就得花費近千萬元。若要徹底消除用車爭議,恐怕得嚴加規範立委們,只要不是公務活動就得請司機,搭私人車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