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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查水表」案明良臻等3官員被起訴 律師曝最慘下場

   2025-05-15 11:25 編輯中心 點閱:0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嫌違反個資法遭起訴。(圖/年代新聞)


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及在傅崐萁罷免案提議期間,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訪提議人,因此引發「查水表」批評。近日花蓮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等人,經審理後,裁定明良臻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行蹤。而律師黃帝穎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明良臻恐將面臨的最慘下場為何。


黃帝穎在臉書表示,「花蓮地檢署認定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


不過,黃帝穎指出,起訴認定被告明良臻於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之相關對話紀錄,並試圖將責任推諉於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從重量刑。


黃帝穎也痛批,傅崐萁到香港的隨從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竟濫用職權為傅崐萁罷免案騷擾花蓮縣民,「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判7年半徒刑。」而昨(14)日法官已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


律師黃帝穎臉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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