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祕書洪嘉宏,被控擔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涉入遠雄集團眷改弊案,收受建商3550萬元的賄賂,一審被依貪汙罪重判8年2個月有期徒刑。而廉政署也查出,洪嘉宏購買價值近5千萬元的房產,卻連續2年隱匿未申報公職人員財產,法務部審議後重罰他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