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一處三叉路口,一名男童過馬路看到有車突然愣住,在母親的陪同下順利通過,但沒想到另一個男童突然從路邊衝出來,差點被準備起步的賓士車撞到,依據道交條例,家長不能放任未滿十四歲的孩子自己過馬路,需要承擔責任。記者實際走訪當事路口發現,此路口車輛和行人都是綠燈,燈號的設計是否失當,還需要相關單位前往現場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