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公立高中一名學生,在2023年因遭張姓主任、教官等7名師長長期霸凌,最終走上絕路,震驚社會。教育局積極督促學校調查,認定霸凌屬實,但高中生家長當時對張姓教官提告妨害名譽、凌虐幼童等罪,檢方均不起訴、再議駁回。家長改提自訴,但法院審理認為,教官對其他學生罵這名高中生是「垃圾、危險人物」時,和其他人有保持20至30公尺以上距離,加上本意是勸學生不要違反校規,因此判決教官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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