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60歲李姓女子2月在超商喝醉時,竟情緒失控持威士忌酒瓶猛砸女店員頭部,使女店員被砸得滿臉是血。事發後,高雄地檢署將李女依《傷害罪》起訴後,其一路遭羈押,沒想到移審至高雄地院後,法官卻裁定停止羈押。
對此,檢察官不服連續提起2次抗告,法官仍不羈押李女,更於昨(28)日裁定,要求李女每週三至地檢署找承辦張姓檢察官報到,讓檢方質疑法官公報私仇。高雄地檢署也回應,向特定檢察官報到已創下首例,盼法官能夠多考慮一下。
據了解,李女過去就有多次隨機傷人前科,又因多次通緝紀錄、獨居又沒工作,加上聲稱 經濟能力無法負擔手機費用,無法提供聯絡電話,足認有逃亡之虞,檢方才向法院請求羈押,目前法院裁定出爐,卻引發檢院網內互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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