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路三段巷弄內,大年初一時發生住宅火警。住戶在陽台燒金紙時沒看顧,加上陽台堆積許多雜物,使火勢迅速延燒,讓屋內被燒得幾乎全毀。對此,鄰居氣憤表示,樓上住戶已不是第1次在陽台燒金紙了。而里長也指控,這已是第2次出事,並拜託檢察官跟法官能夠勿枉勿縱,讓居民有一個安心的居住環境。後續,住戶也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過失失火偵辦,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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