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駕駛開車右轉時沒有減速,擦撞一名過馬路的行人,還差點將人撞飛,但肇事駕駛卻沒有開窗或下車查看,目擊事故的熱心民眾幫忙留存行車畫面當證據,雙方事後自己和解並離開現場。
另外在台中,一名68歲的男子在過馬路時看到有車,停下來後駕駛禮讓他,男子原以為可以通過,沒想到卻被另一側沒有要禮讓他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此,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未禮讓行人因而肇事 致人受傷者,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及吊扣駕照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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