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涉貪遭檢舉,檢廉調27日兵分多路,同時搜索吳勁毅住家、辦公室共16個處所,經過漏夜偵訊後,檢察官向花蓮地院聲押吳勁毅獲准。這次檢舉的不法內容中,甚至有吳勁毅覺得文化局內鬧鬼,還請了特定的廟婆到局裡作法,所有花費還是用業務費來核銷,吳勁毅還曾要求下屬以公務費繳納罰單,並私駕公務車去游泳健身。對此花蓮縣長徐榛蔚回應,「司法還沒有判決確定前,每一個人都是無罪推論。」
●《年代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