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和他的小弟張旭昇,涉嫌洗錢地下匯兌217億,又靠非法博奕撈了16億元,被依銀行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在審理期間未配合科技監控,多次靠近機場海岸線等容易逃亡的地方,因此被拘提,重新羈押。新北地院在今(29)日宣判,郭哲敏、張旭昇違反銀行法,遭判刑11年8個月及9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郭哲敏的律師出面回應,表示法官急著結案,多項證據也有瑕疵,所以後續會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