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潘先生花費47萬6千元購買一只勞力士手錶,卻在送至店家包膜時遭遇離譜行徑。店長竟私下將真錶賣給二手精品店,並從網路上購買同款高仿品交給潘先生。事件曝光後,法院審理認定店長構成業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