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去年12月26日一審宣判,法官依2件殺人未遂和恐嚇公眾安全罪,合併判處砍人的洪姓犯嫌10年有期徒刑。洪嫌不服上訴到二審,並在開審理庭時曾一度下跪求25萬和解,並且否認殺人犯意,但二審法官認為洪嫌攻擊被害人位置皆在頭部及胸部,無殺人犯意不足採信,不過考量跟呂姓高中生調解成立,合併降低3月徒刑,判處洪嫌有期徒刑9年9個月。 呂姓高中生的父親表示,「因為兒子是想跟洪嫌和解,那我們就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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