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名男子,網購一萬多塊錢的商品,包裹寄到超商貨到付款,他卻不付錢用搶的,還徒手打傷超商店員,經過調查,他五年前21歲時,因為借錢不成,搶劫攻擊朋友行動不便的母親,被判刑五年九個月,現在正在假釋中再度犯案,遭到嘉義地檢署聲請羈押,同時也將撤銷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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