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和美籍先生到屏東潮州吃知名小吃,因為地點不好停車,美籍先生把太太先放下車,接著去找停車位,但他因為看不懂中文字,把醫院停車場誤當成一般收費停車場,太太看到停車卡之後,立刻請先生去移車,卻遭院方收500元的停車費,而且因為醫生在開會,兩夫婦等了近一個小時,後來是報警,在警方陪同下才繳錢離開。警方表示,醫院附設專屬停車場,為了避免一般人使用有收費情形,如果確認有違反停車法規定,最高可開罰1萬5千元。
台中一處公共車位長期遭到占用,因此民眾拍下相片爆料。照片中清楚顯示,停車格被水桶、交通錐及花盆,甚至曬衣架佔用。附近民眾都認為很不應該,但也表示該地為社區老角,所以附近佔用車格的情況,已經見怪不怪。另一方面,遭控佔用車格的住戶也出面說明,強調沒有佔用停車格,都是在開車去修理當日,拿衣服出來曬的時候剛好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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