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方澳豆腐岬20日早上有民眾拍下,一家人帶孩子到海邊玩,小朋友卻不斷朝海面丟石頭、打水漂,完全不顧泳客安全,甚至不顧旁人制止,直到有民眾說要報警,這家人才離開。宜蘭縣府表示,依照宜蘭縣公園管理至條例第11條第1項11款,從事危害遊客人身安全的活動恐違反公園管理條例,最高可罰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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