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事件層出不窮,金額更是年年創新高,為了全面查緝詐欺犯罪、確實返還犯罪贓款、更完善的保護被害人,立法院在113年7月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這「打詐新四法」真的可以從源頭根除詐騙,保住受害者的辛苦錢?當”車手”要負什麼刑責?又要如何預防自己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接下來帶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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