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路外停車場收費混亂,議員痛批,消費者淪冤大頭,議員張瀞分爆料,有人停車一個半小時竟被收2百多元,她自己則是停在民間停車場兩小時,被收4百多元,要求台中市交通局管一管。交通局強調,民營業者經營停車場,都得先向交通局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將停車場費率報交通局備查,並要於現場設明顯公告,如有違規亂收費,經查屬實一定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