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代言期滿擅用肖像! 謝金燕告贏廠商獲賠260萬

   2025-11-23 15:03 編輯中心 點閱:0



藝人「姐姐」謝金燕簽約代言的染髮劑去年就合約期滿,但廠商卻違約逾期使用她的肖像繼續銷售商品,導致雙方互告對簿公堂。根據了解,謝金燕的經紀公司和染髮劑廠商簽下為期1年的代言合約,原定2024年2月到期,但直到2024年7月逾期後,竟然還繼續使用謝金燕的肖像,甚至流入馬來西亞地區,影響原有的品牌代言。


法院近期判決結果終於出爐,法院判決謝金燕勝訴,賠被告應賠償260萬元,法院最終認定染髮劑廠商沒有在約定時間內撤下代言,素材影響後續的代言安排,造成經紀公司損失,判賠160萬元,針對謝金燕的部分也違反肖像權再賠100萬元,雖然廠商曾主張謝金燕沒有履約完畢,企圖反過來求償相互抵銷,不過遭到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