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等案件,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柯文哲合併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眾黨員紛紛抗議司法不公,黨發言人張彤更強調,判刑原因是威京集團,給民眾黨的210萬元政治獻金,北院認為這屬於前金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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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