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本周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上進行逐條審查,朝野僅針對條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以及條例應依照「政府採購法」和相關法令辦理等兩條條文達成共識,其餘條文全數保留。另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是拋出1.25兆減N的提議。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回應,行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所編列的7大軍購項目,是經過長時間縝密規劃,且具有系統性與完整性,每項皆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