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嫌罷免連署不實案。今(8月1日)首度開庭,開庭前,黃呂錦茹遞狀認罪,因此合議庭裁定她可以以1千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必須配戴電子腳環,至於同案被告初文卿以及姚富文,也各以2百萬元交保。今日傍晚黃呂錦茹在丈夫攙扶下走出法院,北檢也考量3人都已經認罪,因此不提抗告,而至於身為「罷吳四騎士」的賴苡任,則是堅持不認罪。
據了解,1千萬元的交保金對黃呂錦茹來說是筆龐大的金額,與家屬原先準備的6百萬相差甚遠,只好臨時再籌錢,這也令國民黨議員不滿,指出共諜案交保金才20萬元、挖人眼球的12萬元交保,黃呂錦茹的交保金卻要千萬,痛批這根本是「司法雙標」。
●《年代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