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壽豐鄉1日下午3時許,一名53歲黃姓男子駕駛曳引車,右轉台11丙線時與直行的36歲王姓男子發生碰撞,經警方酒測發現,黃男酒測值達0.37毫克,他卻辯稱是在車禍後才喝酒壓驚,在調查結果出爐前,黃男還是依公共危險罪被警方帶回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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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價,請勿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