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合歡山武嶺昨(20)日下午2時許,有民眾發現無障礙廁所內竟有一部電動機車在充電,讓他不禁質疑,這是在正大光明的偷電嗎? 而管理員到場後,電動機車已不在現場,但該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規定,最高可裁處3000元罰鍰,且已涉嫌竊取公共用電,有刑法的疑慮,後續將移請警察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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