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溪州鄉公所前農業課長莊姓男子,因涉及農地違規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案,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5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將入監服刑。判決指出,2021年蔡姓地主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時,原承辦人多次會勘發現土地有水泥鋪面,因此拒絕核發。
不過案件後續更換承辦人,由莊姓課長帶隊會勘,並以長棍測試及地主切結書作為依據核發證明。地主取得證明後,短時間內出售土地,免繳約130萬元房地合一稅。二審法院認定莊男明知土地不符規定,仍協助通過審查,涉犯圖利罪,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