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信義區一位蔡姓騎士,日前服用肌肉鬆弛劑後上路,因行車搖搖晃晃,遭到警方攔檢,卻沒想到經過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陽性,當場被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目前只能等待尿檢結果出爐,才能還給他清白。原來部分部分處方藥物副作用,包括鎮定類、安眠類、止痛藥與肌肉鬆弛劑,都含有「苯二氮平類」成分,可能會嗜睡、肌肉放鬆,進而影響駕駛反應能力,危及行車安全。
不過其實在進行酒測或毒測前,員警都會先觀察駕駛有無危險駕車行為,如果發現異狀攔檢後,還會觀察駕駛是否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以及車內有無毒品、吸食器等違禁物品,只要發現任何一項「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行為,警方就會進一步實施酒測或唾液毒品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