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一名蕭姓男子2020年間因土地糾紛與家人爭執,警方到場處理時,蕭男因不滿遭要求離開,與汪姓員警爆發衝突,過程中雙方拉扯,蕭男跌倒撞擊後腦。當時蕭男意識清楚,曾拒絕送醫,但之後出現延遲性腦出血,最終導致四肢癱瘓,長期住進安養院。
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向汪姓員警提告並求償1736萬餘元,同時向屏東縣警局提出國賠1679萬餘元。不過法院一、二審均認定,員警執法過程並無疏失,蕭男揮拳攻擊員警在先,駁回家屬請求。家屬則痛批判決不公,並質疑警方曾變造病歷、隱匿不利證據,表示將持續上訴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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