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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亦麟羈押4月獲自由! 不認有「特權喬電」辯稱是仲介費

鄭亦麟涉收賄喬電案移審,庭上認貪污收賄卻否認關說,檢方建請續押,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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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的「小英男孩」鄭亦麟,涉嫌在任職期間收受廠商賄款,並遭指控介入喬用電事宜,今年8月底遭羈押禁見。案件偵結起訴後,昨(27)日晚間法院召開移審庭,鄭亦麟在庭上坦承貪污及收賄行為,但否認利用職權關說或施壓台電,辯稱僅為轉達用電需求,收款性質為投資仲介費。


檢方認為其供詞反覆且涉犯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建請續押。法院審酌後,裁定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加以科技監控,要求定期自拍回報行蹤,全案後續將進入實質審理階段。


●《年代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