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在2024年9月,一名19歲的張姓男子酒後騎車載朋友,撞擊69歲唐姓婦人,導致她骨折傷勢過重,送醫搶救近2個月仍不治。張姓騎士當時因無法呼氣而送醫檢驗,血液酒精高達176毫克,等同於酒測值0.176毫克,而且他還無照駕駛。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但外界質疑撞死人才關3年判太輕了,此外律師也指出,依據刑法規定,如果張男坐牢超過刑期的一半,也就是1年9個月,就有機會獲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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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價,請勿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