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家知名的飯糰店,昨(15)日上午一名男子疑似等餐點不耐煩,開始怒罵店家,並指責態度不好,並出手打壞攤子的玻璃,讓店家只好報警處理。警方表示,店家事後沒有提出告訴,但將依社維法將此男子移送法辦,最高可處3天以下拘役或1萬2千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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