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導致六名消防員殉職,業者因沒有定期檢修消防設備遭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一、二審都判刑6年10個月,不過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全案大逆轉,更一審認定消防員死亡和業者疏失無關,起火原因是垃圾桶沒蓋子,導致沒熄滅的菸蒂引發火勢延燒天花板泡棉,改用失火罪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