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分局員警於17日凌晨,在市區攔查可疑車輛的時候。遇到一名拒絕受檢的洪姓男子,該男先是開車鑽進小巷子,然後棄車逃逸。警方追上後發現男子酒氣沖天,該男不但向警方表示,車子不是他開的,隨後還拒絕酒測。由於洪姓男子先前就有拒絕酒測紀錄,結果當場被警方開出36萬元的拒測罰單,車輛也被警方扣留。
★《年代新聞》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