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江姓婦人,去年2月在茄萣一家美髮店燙髮,越南籍潘姓設計師推薦她電鍋燙,結果卻把她左側頭皮3度燒燙傷,連耳朵都缺了一角,一審橋頭地院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設計師 7個月有期徒刑,需要入獄服刑。設計師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最後認定僅構成過失傷害罪從輕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