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男子,遭員警攔下要實施酒測,他卻以員警拿著手電筒照著他的眼睛很不舒服為由,要請律師來,由於男子大聲咆哮、拒絕配合,員警於是對他開出一張拒測18萬的罰單;而在台南則是有酒駕男子,看到員警在橋上要攔檢,立刻在橋上倒車要規避路檢,沒想到還是被警方看到,攔下後酒測值高達0.73,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