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開車在路上,被後方恍神的公車司機追撞,雙方進入理賠程序後才發現,業者根本就沒有保能負擔財損的第三人責任險,導致理賠金額一部分還得從司機的薪水裡扣除,雖然是他自己車輛被撞,但也不免替辛苦開車的司機叫屈。公車業者則解釋,確實因為事故碰撞次數過多,導致保險公司拒保,不過大部分理賠還是會由公司負責,司機承擔的部分約三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