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圖/年代新聞)
因應疫情嚴峻,台中市政府宣布,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台中市禁止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實聯制進行外送、外帶。包括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提供現場餐飲之場所,違者依法將處3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