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27歲張姓男子,長期潛入多間學校的女廁,以針孔攝影機偷拍,受害者破百,其中三十名女性提告,但因為無人願意和解,檢方請法院判處重刑。台北地院上午宣判,可以易科罰金部分,兩年有期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