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怎麼分?不僅要看遺囑怎麼寫,法律也有一套規定,但這些規定是否還符合現代社會價值,引發討論。台灣遺囑協會日前發起第二次「廢除兄弟姊妹特留份」的公民連署,短短8天就有超過5400人附議,繼承制度改革,民眾也都很關心。
繼承糾紛不斷,不少律師深有同感,認為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已經過時,常因此引發家庭矛盾,甚至親手足反目成仇、對簿公堂。台灣遺囑協會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公民連署,在短短8天內就超過5400人附議支持。
律師說明,根據民法中「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若被繼承人沒有配偶、子女或父母,繼承順位就會來到兄弟姊妹。依規定,兄弟姊妹先以應繼分方式平均分配遺產,再根據特留分規定,兄弟姊妹至少應拿到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若立遺囑要將遺產全數給大哥,大哥最多只能拿到九分之七,剩下的九分之二仍要分給二哥及三哥。這樣的規定,導致親人間矛盾不斷升高。
對於有5千多人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連署,法務部也回應,已於9月23日納入研議,後續將邀請學者研究此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