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各地有許多住戶習慣將私家車停在自家門前,雖然方便,但其實可能會觸法挨罰。南投、宜蘭就曾發生民眾因在自家騎樓停車,遭民眾連續檢舉,3個月收到4張罰單的案例,質疑現行規定是否合理。
對此,南投縣政府建設處處長李正偉就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屬於人行道,必須提供公眾通行,是禁止停車的,違者可開罰600至1200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