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家水果行,雖然標榜購物就能免費停車一小時,但仔細看細節,卻是規定一台車得消費400元,否則就要額外收費。台北一家人13口人開了3輛車到桃園遊玩,晚上找了一間餐廳打算休息片刻時,店家提醒千萬別停到對面水果行的停車場,但這時已為時已晚,當事人李先生表示,當初店家也未事先告知停一台車得消費400元,最後全家花了1300元買水果才終於可以取車離開。
經發局、消保官及交通局今(25)日前往現場稽查,由於停車場位在農業區土地上,地目不符,可開罰6萬元以上,交通局也指出,業者並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依法可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店家則表示,場地為私人停車場,僅提供消費的顧客停車,所以沒有義務要提供外來的民眾停放。即便說詞合理,但天價停車費仍掀起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