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通勤過程中去買早餐卻發生車禍,算不算職業災害?台南一名勞工早上下班後去吃鹹粥,在回家途中發生車禍,勞保局認為不屬於職災不理賠,但台南地院認為台南勞工吃自己喜歡的早餐,是屬於台南人的小確幸,而且距離和時間也在合理的範圍內,因此判決勞保局敗訴,勞保局事後也修正審查準則,納入生活圈概念,只要在上下班途中合理範圍,如接送小孩、提款等發生事故,都會發給職災給付。
▼勞保局事後修正審查準則。(圖/翻攝自網路)
法官認證的台南人小確幸影響案件的判決,而敗訴的勞保局也已經依法給付該名勞工,同時對於審查業務也做了部分調整,由於這起判例關乎所有勞工的權益,也出現了不同看法的討論聲浪,法院也強調,每起案件狀況不同,還是必須按照個案內容來判斷是否屬於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