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桃群聚感染事件擴大,除了擴大進行採檢之外,各縣市群聚活動及公共場合皆將防疫措施升級;而今(3)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春節景點、遊樂園等管制措施;另外,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也親自出席說明,今年寒假過後的開學延期及措施,而家長可依相關規定向職場請防疫照顧假。
▲因應國內疫情關係,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也親自出席說明。(圖/年代新聞)
因應疫情關係,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的衛生安全,教育部宣布如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年第2學期,延後4天至2月22日才開學。
●大專院校則在2月22日(含)以後陸續開學。
●樂齡中心、大學、社區大學等終身學習機構在2月22日(含)以後開學、上課。
●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延後到2月22日開學、上課
●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則維持正常運作,並加強防疫措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後4天開學,大專院校則在2月22日後開學。(圖/年代新聞)
學生關心的相關大型考試是否會受到影響?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技專統測、國中會考皆考試日程不變,不過考試範圍會依上課進度配合做調整,大學指考則顧慮考場問題,考試日期從原本的7月1日至7月3日,順延到7月3日至7月5日,考試範圍則不變;另外,原訂2月20日為補班補課,但因寒假時間延長,則無需再補課,但上班族仍需照常補班。
▼大學指考應考場問題,考試日期有順延。(圖/年代新聞)
隨著學生開學時間延長,若家中有需要照顧的12歲以下學童或是國中、高中和五專前三年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家長1人可在2月18日至2月21日期間請防疫照顧假;依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的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雇或予不利處分,雇主如未遵守則會遭開罰;而家中國、高中生,家長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另外,「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教育部公告寒假異動。(圖/翻攝自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