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度拿下金鐘視后的藝人柯佳嬿,身價水漲船高,有網購平台利用她的名氣,私自拿她的照片賣商品,被柯佳嬿以「侵害肖像權」求償150萬元。但因為訴訟中可能揭露代言費,法院也同意柯佳嬿提出的「禁止閱覽、抄錄」聲請,保密到家。